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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考评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湖北省委、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联工作的意见》(鄂发[2005]16号),做好非公有制企业管理人员、专门人才、能工巧匠的国家职业资格考评发证工作,我联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接洽协商,决定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考评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报考对象 1、企业管理人员(含企业董事长、正、副总经理、中层干部); 2、企业专业技术人才; 3、企业能工巧匠; 4、企业职工高校在读或拟就业的子女。 二、考试的特点及方式 国家职业资格考评是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,按照“统一标准、统一教材、统一命题、统一发证”的原则,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具体实施的一项全国性考试。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(全国通用)。 三、报考等级及收费标准 1、报考的职业名称:人力资源管理师、电子商务师、营销师、企业信息管理师、项目管理师、物流管理师、秘书、涉外秘书、公关、物业管理师 、经营师、策划师、园艺师、平面设计师、室内设计师。其他(凡属劳动部门审批的特殊职业)。 2、等级及收费标准 三级(高级):除经营师、策划师、园艺师550元/人外,其他为500元/人; 二级(技师):720元/人; 一级(高级技师):企业信息管理师900元/人,经营师、策划师、园艺师1000元/人。 另初级会计电算化300元/人。 上述费用含报名费、培训费、考务费、鉴定费、证书费、资格费(考生可根据本人情况另行选购国家指定教材),证书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,一次未通过者,免费培训参加补考。 四、报考提交材料 1、身份证、学历证(学生证)复印件1份; 2、近期月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; 3、填写报名表和职业资格鉴定表各1份。 五、考试时间及地点 由市工商联根据报名情况安排。 有意报名者,请与市工商联联系
汉川市工商联(总商会) 2007年6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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